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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委會靠譜 物業維修資金才能用好

  今年9月,一則講述全國5000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處於"沉睡狀態"的新聞引發瞭眾多業主的關註。盡管這不是一個什麼新問題,但輿論的風潮還是再度將房屋維修資金的諸多現狀給問題化瞭。不知道是否為巧合,到瞭上周,醞釀已久的《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新辦法")終於出爐。

  2008年,建設部和財政部曾聯合發佈實施《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但6年之後,廣州版的實施細節才正式出臺。按照專傢的解讀,新辦法針對業主欠交拖交維修資金、發生緊急情況未能及時使用維修資金、房屋產權轉移後維修資金分戶賬更名難等問題,提出瞭新的規定和指引。尤為值得肯定的是,新辦法首次提出,允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劃轉小區業主管理。這意味著業主或將可以自行決定這筆專項資金的使用、增值方式、監管等,或將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而資金的使用如何監管也備受關註。這一點,也恰恰回應瞭所謂資金"沉睡"的指摘。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能夠劃歸業委會本身,而不是像之前那樣由房管局來代管,對於業主來說,好事總是大於壞事的一面。之所以不用"喜大普奔"來形容上述新規,原因主要在於廣州小區成立業委會的比例太低。按照2013年的數據,廣州小區成立業委會的比例僅25%,也就是說,有資格來自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的小區僅占總數1/4。更何況,這還包括瞭不少名存實亡、缺乏自主性的小區業委會在內。

  業委會成立比例過低,房管局的說法是業主熱情不足,權利意識不夠強烈。或許,這一說法並非信口開河,在實際的生活裡,普通的中國城市居民幾乎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公共參與經驗,久而久之,沒有熱情,變得麻木也就可以理解瞭。但從另一方面來說,中國人公共參與經驗不足是事實,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卻也不可否認。事實上,一些希望成立業委會的居民在實際的申請流程中遭遇瞭各種阻力,例如物業公司的阻撓,官僚機構的拖沓等等。這些阻力的客觀存在,也不利於業委會的成立和真正發揮作用。

  對於新辦法的討論,有一部分意見認為業主自行管理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畢竟"自己當傢做主"需要業主們時間、精力的投入,更需要公共協商精神的成長。但相對於這樣比較"高級"的擔憂,正如前面分析的,很多業委會尚未成立的小區,目前還無法享受到這樣級別的"憂慮"。當然,問題本身是基於具體情況發生的,不同階段面臨不同問題,新辦法的出臺對於已經成立瞭業委會的小區如何真正利用好專項維修資金,給出瞭細致的操作規定,非常值得肯定。

  要高效、安全地利用好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顯然不能依靠房管局的代管,也不能奢望"客大欺店"的物業公司,由業委會自己來治理,這是最好的結果。所以,成立一個業委會,並且是一個靠譜的、可以自主的業委會,這就顯得很關鍵瞭。隻有業委會靠譜,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這塊好鋼才能及時用在刀刃上。



新聞來源http://fs.house.s信貸房子買賣任何問題免費諮詢ina.com.cn/news/2014-10-22/090345390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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